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8-02 阅读4696次
说明:从2020年1月16日起,取消萧山区外调入人员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事项,不再受理相关确认材料。 详见附件(《关于取消区外调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确认工作事项的通知》)。原事项如下:
萧山区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如何办理确认
在萧山区外取得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须经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方可在我区使用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参加中级职称评审。确认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金城路1558号713办公室),联系电话:82898261.
萧山区外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调入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三份
(见附件1,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主管单位盖章);
2.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验证报告》或2002年前毕业的学历提供《学历认证报告》、中专学历提供《毕业生登记表》)
3.原区外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认定表》或《评审表》;
4.原人事行政部门公布专业技术资格的文件(原件或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
5.评审时所在单位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及聘用(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用事业单位进编审批表;
6.目前所在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及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变动记录,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可改用事业单位进编审批表;
7.事业单位间正式调动人员可以提供人事调动介绍信代替项5和6;
8.事业单位到企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原事业单位辞职、离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9. 项2-8的材料需准备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附件:关于取消区外调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确认工作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