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1-12-03 阅读10893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546人符合生活津贴资格,19人符合生活津贴提档补差发放标准,4人符合生活津贴兑现发放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1年12月3日-2021年12月7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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