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8-09-30 阅读3182次
为保证人才政策的有序衔接,经区委人才办批准,2017年来萧山工作或创业并取得B –F 类人才认定证书,因社保等原因未能申报2017年度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的人员,可在2018年按照《萧山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萧委办发[2015]18号)条件进行申报和享受补助标准。
一、补贴标准
符合购房补贴申请条件的B类人才补贴标准为100万元;C类人才补贴标准为80万元;D类人才补贴标准为60万元,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按高的一方享受一次。
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有关人才的购房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承担;其他单位有关人才的购房补贴所需经费,区财政承担70%,用人单位承担30%。
租房补贴标准为B类人才2500元/月,C类、D类人才2000元/月,E类人才1500元/月,F类人才500元/月,35周岁以内(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截止时间和流程环节,与符合2018年1月1日后来萧山创业或工作的人员相同。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萧山区城乡一体化建设办公室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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