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2-11-03 阅读2641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26人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1月3日-2022年11月7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信息(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