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2-11-18 阅读3029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134人符合生活津贴兑现发放标准,19人符合生活津贴提档补差发放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2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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