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2-12-01 阅读2831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32人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5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11月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