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3-01-03 阅读3380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40人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7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人才安居生活津贴申请信息(202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