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申请的通知

作者: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05-19  阅读5509次


关于受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申请的通知

(新申请,2023年5月批次)


各有关申请人:

近日将开展我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申请工作,本次受理对象为:已取得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已购房,并且未获得首笔购房补贴资金补助的申请人。工作分两阶段推进,具体事

项通知如下:

阶段:提交申请资料

(一)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5月19-5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因人才资料审核时间人均1小时左右,请提前确认办理时间。

(二)资料提交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住保房管中心(城河街86号,萧山日报社西)403办公室,联系电话:82663626。

(三)所需材料1:(符合萧山“金梧桐”政策人才,首次兑付资金)

1.有效期内的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打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异或单身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如事先通过浙江政务网平台获取证明后打印或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市民中心获取,查询期限务必在2023年5月195月25日期间);

4.正式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复印件上银行账号下方需本人书写确认卡号,银行账户必须省内开户,一类卡可支持1万元以上转账汇款;

6.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若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需如实报备;

(四)所需材料2(符合“杭州人才码”政策人才,首次兑付资金)

1.正式购房合同和不动产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复印件上银行账号下方需本人书写确认卡号,银行账户必须省内开户,一类卡可支持1万元以上转账汇款;

银行选择范围:工行(杭州市开户)、中行、农行、建行、交行、中信、光大、华夏、广发、招商、兴业、浦发、浙商、杭州银行。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打印件;

6.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如事先通过浙江政务网平台获取证明后打印或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前往市民中心获取,查询期限务必在2023年5月195月25日期间);

7.《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原件(针对已领取的人才需提供);

阶段:购房补贴协议签订和公证(首次兑付资金)

(一)协议签订和公证时间:电话通知。

(二)协议签订和公证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城厢街道城河街86号,萧山日报社西)四楼会议室,地址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协议签订和公证办理人员:申请人才本人、单位委托代理人、区住建局代理人。

(四)协议签订和公证所需材料(公证阶段提交给公证处):

1.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3.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4.公司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加盖公司公章)(见附件3);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不动产权证书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必须两者都提供,期房未办不动产权证书前只提供购房合同);

9.购房补贴协议(协议一式六份均需原件)。



注:1.高层次人才在购房补贴资格申请阶段与补贴资金申领阶段所提供的资料均需为同一供职单位,如不一致,人才需重新申请购房补贴资格

2.提交给审核部门的所有材料务必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公章。

3.公证阶段需携带单位公章、法人章。

4.人才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应向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提交协议公证书,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按照协议规定在不动产权证书附记栏中注明内容。如人才购买二手房的,需凭已在附记栏中注明内容的不动产权证书领取第一笔购房补贴。


另请关注:

1.2022年上半年已获补首笔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的人才,其年审工作即将启动,另见近期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19


附件:附件1国内公证申请表(单位)、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