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3-10-11 阅读3309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32人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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