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人才开发科 发布日期:2023-10-11 阅读2367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21人符合毕业五年内硕士生活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15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898261
五年内硕士生活津贴申请信息(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