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申请阶段”常态化受理的通告

作者: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3-10-23  阅读12566次

各有关申请人:

2022年以来,我区人才安居工程购房补贴“资格申请”已常态化受理,即日起,针对“资金兑付申请”阶段常态化受理相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首笔(新申请)

(一)申请资料提交阶段

1.资料提交地址:城厢街道人民路308号6楼,联系电话:82663626。

2.所需材料(符合萧山“金梧桐”政策人才,首次兑付资金)

1)有效期内的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打印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异或单身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提交申请前一周内);

4)正式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5)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复印件上银行账号下方需本人书写确认卡号,银行账户必须省内开户,一类卡可支持1万元以上转账汇款;

6)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7)若工作单位、婚姻状况等发生变化,需如实报备。

3.所需材料(符合“杭州人才码”政策人才,首次兑付资金)

1)正式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卡(银联卡)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复印件上银行账号下方需本人书写确认卡号,银行账户必须省内开户,一类卡可支持1万元以上转账汇款;

银行选择范围:工行(杭州市开户)、中行、农行、建行、交行、中信、光大、华夏、广发、招商、兴业、浦发、浙商、浙江省农信、杭州银行。

3)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4)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打印件;

6)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提交申请前一周内);

7)《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购房补贴资格证》原件(针对已领取的人才需提供)。

(二)购房补贴协议签订和公证阶段(首次兑付资金)

1.协议签订和公证时间:短信通知。

2.协议签订和公证地址:短信通知。

3.协议签订和公证办理人员:申请人才本人、单位委托代理人、区住建局代理人。

4.协议签订和公证所需材料(公证阶段提交给公证处):

1)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公证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3)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4)公司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3);

5)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人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现房提供购房合同且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期房提供购房合同);

9)购房补贴协议(协议一式六份均需原件)。

二、第二笔(年审)

1.申请对象:领取第一笔补贴满11个月的申请人。

2.符合萧山金梧桐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填报提交《杭州市萧山区人才安居补贴年审申请表》和年审附件材料,具体要求参见附件4。

材料提交时间及地址:同首笔新申请。

3.符合“杭州人才码”购房补贴政策的人才,请登录网站(https://rc.hzrs.hangzhou.gov.cn/),选择“购房年审申请”模块,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及资料提交。

重要说明:

1.根据此次工作的逐年推进,以上申请事宜所需资料以办理当时要求为准。

2.申请人在提交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资金兑付申请时,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与购房补贴资格申请阶段为同一供职单位,否则,申请人需重新提交购房补贴资格申请。

3.提交给审核部门的所有材料务必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后盖公章。

4.公证阶段需携带单位公章、法人章。

5.主动申报享受政府类其他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应向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交《购房补贴发放协议公证书》。

7.申请人须及时将加注附记后的不动产权证书递交至补贴发放单位备案。

附件:1.附件1、2、3/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31023/20231023092529_38562.docx

2.附件4/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31023/20231023092706_4349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