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1-23 阅读2945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21位人才初步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1月27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630369
附件:人才安居生活津贴资格信息(2023年10月批次)/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31123/20231123163622_72727.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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