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3-12-12 阅读4316次
经用人单位推荐上报,区人社局审核,79位人才初步符合生活津贴资格,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单位、个人可向区人社局人才开发科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联系电话:0571-82637006 0571-82630369 0571-82898261
附件:人才安居生活津贴资格申请信息公示(2023年11月批次)/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31212/20231212192717_36310.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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