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0年人才安居工程补贴协议 工作的通知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3-24 阅读5406次
2019年度取得人才购租房补贴资格的申请人:
请于2020年3月27日-31日工作日进行协议签订电话预约,预约电话:82663626,并于2020年4月7日—4月13日工作日(每天上、下午各预约办理30名)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杭州市萧山区住房保障中心(城厢街道城河街86号,萧山日报社西)305办公室办理补贴协议签订事宜。
预约完成后,请各申请人在预约时间段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才安居补贴手续:
(一)办理购房补贴协议签订及公证
请申请人会同单位经办人一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协议签订及公证: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异或单身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购房合同(特殊情况需查验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原件、复印件;
3.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中信银行银行卡(银联卡)原件、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
4.用人单位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
5.企事业单位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公司的还需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版本系公证处提供,附后);
6.公证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版本系公证处提供,附后)、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单位公章,版本系公证处提供,附后);
7.单位公章、法人章(如不能携带印章前来办理购房补贴协议事宜,请各单位经办人协助申请人提前填写打印购房补贴协议并盖上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协议一式六份均需原件。)
(二)办理租房补贴协议签订
请申请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协议签订:
1.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离异或单身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经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3.实际支付房租满一年的相关凭证(转账单、房租收条等),盖单位公章。(租房协议租期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如实际租住期限未满12个月,按照实际租住月份发放补贴);
4.以申请人名义开户的中信银行银行卡(银联卡)原件、复印件(银行卡用以补贴发放,协议签订后不能更改);
5.单位公章、法人章(如不能携带印章前来办理租房补贴协议签订,请提前填写打印租房补贴协议并盖上单位公章及法人章,协议一式四份均需原件。)
注:已领取2016-2019年人才安居补贴人员的年审将另行通知,不在此次受理工作内。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4日
购租房补贴发放办理通知及附件:/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00324/20200324073325_11510.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