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度萧山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的通知(萧政职办〔2020〕1号)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8-25  阅读1665次

各镇、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各部门、区直属各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萧山区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根据《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政工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政职办〔20201号)、《关于开展2020年度杭州市政工师评审工作的通知》(杭政职办〔20201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各单位在推荐上报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的首位,对学术造假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以用为本,以专业水平、能力贡献、岗位履职绩效为重点,注重将专业技术成果和业绩等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

2.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的制度,纳入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申报对象,所在单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推荐,填报并提供纸质《事业单位人员中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同时,严格按照明确的评聘程序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且与年度职称初定工作统筹开展。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萧山区各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不包括大专院校)。

(二)申报条件

在新评审细则颁布实施前,政工师、助理政工师申报条件、申报要求继续按照《浙江省政工职评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浙企政职〔199951),高级政工师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级政工师>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宣〔202026号)的规定执行,严格要求专职专岗进行申报。

(三)其他要求

1.继续教育学分要求。一般公需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19年以来合计取得27学分即可申报,继续教育学分以杭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新干线(网址:http://pro.learning.gov.cn)登记的学分为准。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确保信息无误。

3.计算机能力及外语水平不作要求。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根据相关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高级政工师评审所需表格可以从浙江文明网(http://www.zjwmw.com)权威发布板块下载。政工师评审所需表格可以从“杭州宣传网”(http://www.hzxcw.gov.cn)职称评审栏目下载。助理政工师评审所需表格可以从“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 (http://xsrc.xs.zj.cn)职称信息板块的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打印清晰,按要求装订完备。其中,表格打印不得增页、附页,严格按规定的页面填写,同一页内各栏目之间可根据内容多少和字体大小作调整。

2.单位审核上报。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所有复印件均须与原件核对确认无误后,签署“核对无误”字样,并签名盖章。申报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全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填入《申报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综合情况表》的本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公示无异议的,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主管单位和区职评办。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参评资格或已获取职称资格的,经查实,一律予以取消。

2.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1231日。

3.评审材料由各单位组织人事(人力资源)部门统一报送(携带单位介绍信)。政工师、助理政工师评审材料于910日前报送至区职评办,高级政工师评审材料请于918日前报送至区职评办,逾期一律不予接收。地址:萧山区行政中心3号楼3205办公室。联系人:唐颖,联系电话:82898399

4.评审材料由本人自留底稿,除《浙江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审表》、原件外,其余材料一律不退。

5.如有政策调整,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附件:1.申报材料说明

2.《事业单位人员初级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萧山区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824

附件:

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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