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1-04-19 阅读6467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萧山区委区政府《关于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及团队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萧委〔2015〕8号)和《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萧人社〔2016〕132号、萧财行〔2016〕389 号)等结合《杭州市萧山区“金梧桐”人才安居计划实施办法》(萧人社〔2019〕83号)和《萧山区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萧人社〔2019〕30号)等文件的规定,对企事业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老政策且不符合新政策的人员按照“老人老办法”原则实施安家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2020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且已在2016年度申领安家补助前期款项的出站留萧博士后人员、正高职称人员。
二、资助标准及拨付方式
给予资助对象每人2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经区财政局审批后首次申请时已拨付10万元,五年合同期满时再拨付10万元。
三、材料要求
上传附件栏的PDF件请采用原件彩色扫描件。
以下材料标注“PDF件”的只需上传到申报系统对应附件栏,标注“原件”的现场审核时需提供,标注“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符合已申领过前期款项人员出具下列材料:
1.《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1份(原件),1页或正反面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五年工资发放清单(原件);3年及以上的工资奖金等收入的完税证明(原件);
4.博士后证书PDF件、正高级职称证书PDF件(因采用系统进行申报,为保证材料的完整性,请再次申请安家补助的申请人将主要证件的PDF扫描件上传至对应附件栏);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办理流程
萧山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通过“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http://xsrc.xs.zj.cn/)办理,分为单位注册、网上申请,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等步骤,相关操作进度均可在系统内查询。
(一)单位注册:
若用人单位已有账号可直接登录;若用人单位无账号,须按要求进行注册。
注册须知:用人单位必须正确填写企业统一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认真确认企业纳税所在地,信息填写不准确,将影响材料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查验,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将通过审核的申请情况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在线点击报送材料,同时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安家补助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三)现场受理审核:
网上初审通过后,用人单位7天内将申请材料原件、复印件送至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区人力社保局对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对未通过审核的材料,通过申报系统做出不予通过反馈;对通过审核的材料,在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等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后,线上办理审批。
(四)补助核拨
对公示无异议且线上办理批准的安家补助申请,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财政局签发津贴核拨文件,按照行政财务流程拨付到申请人本人名下的银行专项账户。
五、申报时间
网报和现场纸质材料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
地址: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713室。
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558号
联系人:徐丹,电话:0571-82898261
注意事项:享受本安家补助人员在申请我区人才安居工程及教育、卫生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等政策时,就高不重复。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