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6-26 阅读4808次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有关工作意见和《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规定及《关于做好2024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杭人社发〔2024〕64号)精神,现就2024年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热爱祖国,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作风廉洁,学风严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崇高道德品格,敬业爱岗、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中国国籍(含港澳台)或取得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在我市工作2年以上(工作时间计算至单位申报截止日),近5年来在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取得显著业绩、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技能)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方面的研究成果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认可,达到省内领先或国内先进水平,是学科领域带头人,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一等奖的前五位、二等奖的前四位完成者。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并经过实施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获得国家发明奖一等奖的前五位、二等奖的前四位完成者;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的前五位、一等奖的前四位、二等奖的前三位完成者;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前二位,两项二等奖的前二位或三项三等奖的首位完成者;杭州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或多项二等奖的首位完成者。
3.完成我市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和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或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或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在教学思想、教学理论、教学方法和教学管理上有独特创造,所形成的教育思想或教学方法得到普遍推广,教育教学成绩显著,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6.长期工作在卫生工作一线,医术精湛,多次治愈疑难、危重病症;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传染病,成绩显著,为省内同行公认;或在卫生科研和成果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高新技术产业、物流、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经实践检验,具有特殊贡献的人员。
8.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或为我市赢得重大荣誉,在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对发展我市的先进文化作出重大贡献的人员。
(二)高技能人才。长期工作在生产服务岗位第一线,技艺精湛,贡献突出,一般应为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或具有相应高级职业技能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钱江技能大奖、浙江大工匠、浙江省高技能领军人才、浙江省高技能青年人才、浙江省首席技师、浙江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浙江省技术能手、浙江省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业绩突出,影响广泛。
2.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上有重大贡献,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国家专利等。
3.在本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或有重大技术革新,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并为同行业公认。
4.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或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在本职业(工种)中具有绝招绝技,在国内同类职业(工种)中产生重要影响。
6.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解决生产过程中的重点或关键性操作技术问题。
7.在国际上获得有影响的技能大赛、技术比武等奖项,为国家争得荣誉。
8.在培养技能人才和传授技艺等方面成绩突出,在国内、行业内有较大影响。
二、选拔推荐重点
选拔推荐工作围绕我市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和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进一步突出需求导向和“高精尖缺”导向。注重推荐我市大企业、大平台中的高科技、高技能人员,在促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方面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在服务保障亚运会工作上作出突出贡献人员,非公有制单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西部地区的人员。在选拔推荐中,要重点关注青年科技人才、高水平工程师队伍、出站留(来)杭优秀博士后人员,以及有海外知名高校留学经历的海归人才。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质量放在首要位置,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好中选优。要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坚持德才兼备,杜绝“唯职称、唯学历、唯论文、唯奖项”等倾向。注意选拔一线的创新人才,切实将那些长期辛勤工作,在我市专业技术(技能)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作出重要贡献,业绩、成果和贡献为同行和社会认可的人才选拔上来。
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杭州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省部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有正式办理了离岗创业手续,在我市单位工作或创办企业后才可申报。
三、选拔推荐程序
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推荐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单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初选人员名单,经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议后,确定本单位的拟推荐人选(一般不超过1人),填写《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涉密材料应进行脱密处理。在本单位网站、公告栏全信息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需在杭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会客厅系统-项目申报一键通办栏目(网址:https://rchkt.hrss.hangzhou.gov.cn/#/)进行网上申报,相关佐证材料上传申报系统,原件送区人力社保局校验。
(二)各有关单位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在佐证材料上加盖审核章。
(三)区人力社保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评议,确定推荐人选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报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正式报送杭州市人力社保局。
四、报送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于7月10日前完成系统申报,并报送以下推荐纸质材料:
(一)推荐表1份。通过申报系统打印《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表》,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申报系统并报送纸质材料。
(二)综合报告1份。内容包括人选推荐情况、公示情况、信用核查情况(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征求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等情况等情况,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
(三)人选一览表1份。《推荐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后打印,加盖单位公章,报送纸质材料。
(四)证明材料(编制目录)原件。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科技成果获奖证书、人才项目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承担科研(基金)项目证明、代表性论著、发明专利、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提供)、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技能人才提供)等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按时完成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实施。
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才: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 宣浩,联系电话:82898272。
高技能人才:区人力社保局就业培训科 李英,联系电话:82823629。
附件:1、市特贴网上申报要求和填写说明/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40626/20240626163323_47582.doc
2、《推荐表》格式模板/data/uploads/articles/file/20240626/20240626163405_73399.doc
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5日